华亿(中国)企业标志征集公告

时间:2019-09-07 20:13:22  政务区投资公司  

经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原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华亿(中国)。为进一步将华亿(中国)打造成高端现代服务业的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全市文旅博览产业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彰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和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时代风采,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华亿(中国)企业标志设计方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征集活动主办方

华亿(中国)

二、征集时间

华亿(中国)标志设计方案征集活动于2019990点开始,于201993024点结束。提交时间以主办方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设计方案,均不具备入选资格。入围作品将以邮件方式告知。

三、应征资格

(一)支持华亿(中国)建设与发展的各界人士、团队或机构,均可按照本公告投稿。

(二)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者或评选工作人员均不具备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

四、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标志图形项目内容

标志图形项目设计内容包括设计方案、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设计创意理念文字说明、标志图形、标准字体(中英文)、标志和标准字组合,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标志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要体现出合肥“创新之都、美丽合肥”的现代化都市风采和文化底蕴以及我市文旅博览行业的特征。华亿(中国)目前旗下拥有滨湖国际会展中心、安徽国际会展中心的会展板块,安徽泓瑞金陵大酒店、安徽泓瑞嘉珑酒店等酒店板块,合肥大剧院、合肥体育中心、天鹅湖全民健身中心等文化体育板块,全国物业百强企业合肥政文外滩物业管理公司等物业板块。未来公司将以公益性资产管理和提升现代化公共服务质量为主要目标,积极整合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会展等产业资源,投资聚焦文化、体育、旅游、会展、物业服务、酒店运营、教育、大健康等高端现代服务业,着力打造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文旅博览集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应征作品要求创意独特、寓意深刻、简洁大方、易于识别和记忆。

3.应征作品需考虑在系统设备、导向标识、宣传资料、信封、信纸、名片、工作证、工装、资料袋和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的可行性。

4.应征作品设计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图案控制在1200×1200像素以内,色彩模式须为RGB,大小控制在2M以下,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同时,请设计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格式),以便入围后提供给活动主办方。

5.应征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文旅博览类型雷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商标权、外观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且形象标志(LOGO)尚未在国内外被注册,具有唯一性。如发现雷同或从网上下载作品一律取消应征资格,给华亿(中国)造成损失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将邀请业内相关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专业评审。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入围作品奖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二等奖2,奖金10000/;优秀奖3,奖金5000/件,所有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以上奖金发放时将代扣个人所得税;以单位或团体参赛的,奖金将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团体,并由所推举的代表人代为接收。

七、相关声明

(一)设计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设计人同意主办方华亿(中国)拥有设计作品著作权(即为著作权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5项至第17项的内容),上述著作权全部转让给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不再额外支付报酬,上述转让的效力追溯自参选作品创作完成之日。

根据相关法律,入围作品著作权中的部分权利(即为著作权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4项的内容),设计人保证对该等权利做出如下安排:

1.对于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设计人不可撤销地、排他地授权活动主办方行使,投稿人放弃行使上述权利,亦不得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行使上述权利。设计人如违反上述约定,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赔偿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上述著作权许可主办方不再额外支付报酬。

2.设计人确认并同意,设计人做出的上述排他地转让或授权指排除包括设计人本人对相关权利的行使,活动主办方有权随时将上述权利向任何其他第三方进行许可、再授权或再转让。

设计人除在学术报告和学术研究中可以使用入围设计作品外,不得自行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入围设计作品。主办方作为著作权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自由使用入围作品,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商标以及用于其他任何合法用途。

(二)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在先权利。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三)凡参加本次标志图形方案设计的设计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获奖设计人在领取奖金的同时还须签订书面协议,以书面形式对上述事项再次作出书面确认。

(四)本次活动所有有关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在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五)所有来稿作品不再退回,请投稿的设计者自留底稿。主办方将把所有应征作品装订成册,存入华亿(中国)档案。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八、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作品请统一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1013403340@qq.com;并注明设计人或设计团队信息及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习友路988号投资大厦,华亿(中国)。

     联系人:袁     联系电话:0551-6352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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